肖源源律师刑事辩护网

您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律师文集 >> 正文

强奸案的有效辩护

来源: | | 时间:2025-05-20 08:58:11

2025年4月16日,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二审公开宣判,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有期徒刑三年)。各界引起轩然大波,作为近期办理此类案件的刑事辩护律师,笔者对结果表示很遗憾,结合笔者的办案经验,谈谈强奸案的有效辩护方向有哪些,供同行参考。

强奸罪的本质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刑事案件的辩护需要牢牢抓住罪名的本质,是否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了妇女,是否违背妇女意志才是核心。说订婚、彩礼,这些都是外围条件,跟是否构成刑事案件没有太大关系。如果是夫妻关系,那么是否定强奸罪就不一样了,因为夫妻关系是法律关系,双方有权利和义务。即使是夫妻关系,但若在起诉离婚阶段或者离婚判决生效期间作出了违背妇女意志的行为,还是可能定强奸罪的。

理解了强奸罪的本质后,辩护律师从案件一接手,就需要做好案件的基调把控及说服工作,最好是在侦查阶段及审查起诉阶段努力争取好结果,到了审判阶段,基本是大局已定,到了二审,基本是无力回天。也有最终结果改变的,这些都是小概率事件,刑事辩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对案件的预判,只能选大概率的做法。

关于是否违背妇女意志,这个不仅靠说,而且需要佐证。如何佐证?每个人的理解是可以天差地别的,从辩护人的角度来看,需要下功夫,需要从细枝末节中找到辩点,是女方主动吗?聊天记录如何?事后如何?这些前因后果决定了是否违背妇女意志。都说办案是凭借事实、证据、法律定案,没错,但是要看事实如何呈现,证据如何显示,法律如何适用。这就是刑事辩护的深水区。为何有的案件结果好,有的案件结果不好,跟当事人、办案人员、律师有很大的关系。律师有那么重要吗?有时候觉得没有什么用,但是有时候又是天差地别的作用。没有律师寻找案件的蛛丝马迹,没有律师制定正确的辩护方案,没有律师努力沟通说服办案人员,一个案件很难办好,特别是这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案件,如果这类案件无罪,是天时地利人和的结果,案件事实如此,各方沟通良好,法律适用无误。

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案件中,有的当事人固执的认为自己无罪。如果是真的没有做,那么是肯定要坚持的,这就需要当事人和律师一起努力说服办案人员;如果是做了,自认为自己无罪,那么就是自己的思维出了偏差,最后会导致案件结果不好,所以,辩护律师需要把握案件的方方面面,需要高瞻远瞩,也需要精耕细作。

强奸罪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案件辩护空间大,难度也大,需要刑事辩护律师孜孜不倦的努力。

肖源源律师:广东宝城(宝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创新委委员,深圳市宝安区法律援助库律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法律援助库律师,深圳市律协第十一届公益委委员,广东省律协第十二届职务犯罪辩护专业委委员,专注刑事辩护及风险防控,至今已成功办理多起不批捕、不起诉及罪轻案件,联系电话:13631612812(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