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人如何为当事人争取缓刑
来源: | | 时间:2025-05-20 09:00:19
近期为当事人争取缓刑比较多,故写作此文为同行提供参考。当事人被宣告缓刑,意味着在很大程度上自由了。缓刑不是刑罚,而是刑罚的具体运用。我国《刑法》第四章刑罚的具体运用第五节有详细规定。那么如何运用法律结合案件为当事人争取缓刑呢?
首先,当事人要有可以适用缓刑的基础
当事人要满足我国《刑法》规定的四个缓刑条件:1、犯罪情节较轻;2、有悔罪表现;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是不能适用缓刑的。
其次,结合案件情况,说明当事人的犯罪主观恶性不深、犯罪情节较轻及其他有利于适用缓刑的情况
每个案件千差万别,但是总要去搜寻对当事人有利的情节,例如,当事人是否有自首情节,若没有自首情节,看有没有如实供述,如实供述属于坦白,这些都是有利于当事人的。
再次,如果有被害人的案件,需要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社会矛盾已经化解,那么适用缓刑就没有障碍了
只要有被害人的案件,想适用缓刑必须努力争取被害人的谅解。如果有很多被害人,肯定要争取大部分被害人的谅解,否则适用缓刑无望。
最后,还有一些看似障碍,其实也是可以适用缓刑的情形。例如,有前科可以适用缓刑吗?答案是可以。(2012)深罗法刑一初字第84号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孙某有前科,但依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最后对其适用缓刑。可以适用缓刑的辩护空间大,但是“可以”不是“应当”,故辩护难度也大,所以,为了当事人的自由辩护人必须竭尽全力争取。
肖源源律师:广东宝城(宝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创新委委员,深圳市宝安区法律援助库律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法律援助库律师,深圳市律协第十一届公益委委员,广东省律协第十二届职务犯罪辩护专业委委员,专注刑事辩护及风险防控,至今已成功办理多起不批捕、不起诉及罪轻案件,联系电话:13631612812(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