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有效预防
来源:肖源源律师 | | 时间:2024-07-01 10:09:46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有效预防
经济下行的情况下,不少老板选择躺平,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也有发生。
《刑法》第276条之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
第七条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拒不支付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5千元至2万元以上的;
(二)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
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刑事立案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不予立案追诉。
构成本罪的情况有:一是将公司财产转移、逃匿来逃避支付劳动报酬,二是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比较常见的是老板拖欠员工工资后关闭联系方式逃匿,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最终的结果是有关部门或者园区公司垫付工资,老板判处实刑。
本罪中的劳动报酬包含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不包括因解除劳动合同而产生的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本罪还是考虑了老板们创业艰难情况,并不是一定要将老板抓进去判实刑,在刑事立案前支付劳动者报酬并进行赔偿的,可以不予立案处理,也就是说可以没事。若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报酬并进行赔偿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也就是说可以不起诉或者建议判处缓刑,不用进去看守所的意思。
刑事保护实操建议:
l 按期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l 留意查收责令支付文书
l 事后补救也很重要
不管现状怎么难,希望老板们能在企业经营中抽空了解一些刑事法律方面的基础知识,明白哪些行为是犯法的,明白一些金额数字是不能超过的,以此来保护自己及企业,希望不管大企业还是小企业都能基业长青数十年。
肖源源律师
广东宝城(宝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创新委委员,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法律援助库律师,深圳市律协第十一届公益委委员,广东省律协第十二届职务犯罪辩护专业委委员,专注刑事辩护及风险防控,至今已成功办理多起不批捕、不起诉及罪轻案件,联系电话:13631612812(微信同号)。